开户单位可以在哪些范围内使用现金?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亏基差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销皮支出;  锋此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