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劳动法,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

公司有一名经理月薪2万,合同签了5年,现在过了2年,由于公司想裁员,解除了和该经理签订的合同,我想问如果不按合同上的赔偿条约,而是按照法律上规定的赔偿标准,该怎样赔偿该经理?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为提前30天通知经理,就应该向经理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如果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因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旦悔扮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模灶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前野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不管是按法律还是按合同,都是一年赔一个月空慎的经济补偿金,他干了两年,你赔他两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强行解除,还要按上述标准额外斗洞敬支付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2008年1月1日前后由于新旧法律的颤启规定不一致,相关标准有一定的出入。安徽秦律师。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是一定要按合同约定赔偿的,上法院也会支持这个约定。
劳动液衡侍合同法,第40条规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变更的,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提前闹吵30天,或者支付1个月工资。可解除拦枣合同。
薪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蚂激的,按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闷行袜赔偿,带源赔2个月,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另外加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