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

2.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
抵押合同\抵押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2)质押合同\质押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抵押合同有效,而抵押权无效。《物权厅宽法》规定: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质权自质押人交付质押者伏灶财产时设立,你可以看一下《物权首扮法》第十七章质权。
抵念轮押没有办理抵押仔饥信登记,不得对抗有抵押登记的第肢敏三人。

质押合同,由于没有称交质物,质押合同不生效。
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有抵押登记的第三人。

所闹宽庆有没有登巧肢记的抵押均无效,但抵押液握合同有效
所有没有登记的抵押均无效,但抵押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