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了社保,在医保卡没有发下来的时候,可以拿着社保局开具的临时社保卡证明到医院就诊,等到医保卡下发后可以通过手工报销的程序进行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如:
1、 社保卡原件(本人提供)。
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所在单位办事人员提供)。
3、 北京市医保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所在单位办事人员提供)。
4、 医院开具的处方底方(医院提供)。
5、 医院开具的费用明细(医院提供)。
6、 医院等级证明(医院提供)。
7、 急诊诊断证明(医院提供)。
另外,四月份缴纳的社保,在正常情况下,医保卡将会在三个月内下发到个人手中,在11月份仍然没有接收到医保卡,可及时与单位负责人员唤段答联系,查明原因。
扩和慧展资料:
住院医疗报销相关规定: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燃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