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事发到就医当务得有半把个小时,期间小孩颅脑受伤,神智不清,未及时就医,现在学校窜动学生改证词,说是对撞,据我真实了解到当时在场学生,说是我小孩在那里站着耍,别比人跑来撞伤的,另外我还了解到,那个作证的小孩,包括在证词上签字的学生更本就不在现场,请问我可以追究学校和肇事方什么责任,还有作伪证的,谢谢
问题有点棘手,分确实没有多少,还请各位专业人士鼎力帮助一下,另外我对这作伪证很是气愤,我想打这个官司,不知道可以提多少金额的赔偿
如果是别的学生撞伤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一般是家长)颂拆腊承担赔偿责任,校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你御运可以追究肇事方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校方有过去的追究其补充责任。至于赔偿金额,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野滑费都可以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