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共同成立一个新公司上一个新项目,公司没成立的前期,项目的支出都是由我公司

两家公司共同成立一个新公司上一个新项目,新公司没成立前,项目的支出都是由我公司垫付,包括项目建设支出和设备支出等,请问:1、购买的设备的发票都是开的我公司的名称,新公司成立以后想转入新公司,这个怎么弄?是安设备入股?2、公司垫付的资金算作投资入股的股金,对方公司肯定要看详细支出,我方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文件性的资料,比如设备合同,支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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