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被火灾意外烧毁,即使有当地人民政府出具的凭证,对剩余的残币也只能按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兑换标准进行兑换。因为:
1、当地人民政府不会也无法对被烧的人民币具体数额出具证明,或者具有证明性质的凭证,证明的内容只能是家中发生了意外火灾。
2、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因焚烧而毁损严重的人民币同样无法判断它的具体数额。比如,相同面值、相同张数、相同新旧的人民币,平铺与对折两种放置方法,从一端看信冲带,对折放置的人民币张数是平铺放置的人判穗民币张数的一倍。
残破人民币的兑换标准如下:
1、剩余部分大于或等于同版同面值人民币的3/4,兑换全额;
2、剩余部分小于同版同面值人民币的3/4,大于或等于1/2,兑换半额;
3、不足1/2的,不滑芦予兑换。
需要注意的是:残币剩余部分必须连续,无断裂缺少;裂开后重新粘贴的,必须是同一张钱币,不能多张钱币拼接为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