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下班在厂子里洗澡,进去后正在洗,一个管澡堂的职工把门锁了,锁住后说,澡堂正在维修,不让洗,但澡堂门口没有写不让洗,我爱人和几个职工进去后正在洗时,她把门锁了,怎么叫都不开,我爱人和几个同事只有从窗户上跳,在跳时把脚扭伤了,到医院一看骨折了。这种情况是不是工伤,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我爱人是在众品食业公司消毒车间【洗盒间】盛猪肉的盒子,把它洗干净的地方上班,里面有碎肉,有血,等,她们下班后,身上有味道,这算不算必须的洗澡。还有,那个看澡堂的职工把我爱人她们几个人锁在里面,是不是控制人身自由,所不所以非法拘于。还有在这次事故中厂方应付什么责任
工伤,又称为
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1、按照《工伤
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谨薯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前棚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祥悔者;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
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我公司以前也出现过这个事件,因浴室是提供给工人的,所以认定为工伤笑态。工人侍唯洗澡时被水烫伤碰谈源。我觉得你可以争取一下,无论如何,公司在这件事情上有责任,在法律上讲求因果关系,公司错误的做法导致了伤害的结果,无论哪个角度,公司都要负责赔偿,并且支付正常工资。
这个不算工清源伤,但必须是要赔偿的,因为浴池如果不允许人员进入洗澡,必须出示逗滑相关的通知或者警示通告,如果未出示,如浴池属于厂方,则厂方需承担
医疗费用的责山正腊任和其它相关费用的责任。
不算 都下班了 曾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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